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井窟沿江綠化景觀帶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主體工作由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組織,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檢測單位,協助進行本次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工作,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自主驗收意見進行公開。
2024年10月30日,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我公司“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井窟沿江綠化景觀帶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審批文件等要求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會,并審查了驗收調查表以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料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企業自主驗收相關要求并形成現場檢查意見。會后我司按照意見要求進行公示,目前情況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位于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區塊江濱路北側后沙橋以東沿江地帶(中心坐標:119.156062E,28.067755N)。工程占地約9932.53 m2,其中游船親水碼頭(漂浮式)336m2,硬質鋪裝2961 m2,商業街只含有綠化;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綠化(包含櫻花大道地徑15-16cm的櫻花約200棵)、游船親水碼頭、汀步、游步道、欄桿、景亭等。項目景觀主要分為濱江綠地、商業街綠地、北側20米綠地。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1月,我公司委托浙江環龍環境保護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井窟沿江綠化景觀帶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2月16日,龍泉市環境保護局以“龍環許[2017]12號”出具了環境影響文件的審查意見。
項目工程于2017年4月開工建,于2018年2月完工,總工期11個月。
(三)投資情況
工程總投資1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0.5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0.0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綠化(包含櫻花大道地徑15-16cm的櫻花約200棵)、游船親水碼頭、汀步、游步道、欄桿、景亭等。工程占地約9932.53 m2,其中游船親水碼頭(漂浮式)336.0m2,硬質鋪裝2961.0 m2。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批復內容相比無重大變化項,經對比,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井窟沿江綠化景觀帶工程項目因實際施工中根據初步設計和施工過程發現的問題進行微調,主要表現在工程為防止擾民,減少施工日工作時間,整體工期變長。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及生態保護情況
(一)水環境
施工期:通過調查歷史資料,本項目施工階段對水環境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建設臨時排水溝和沉砂池,施工期內未出現施工廢水直接排放現象。
營運期:本項目為綠化景觀工程,項目本身無廢水排放。根據《2023年麗水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運營期間工程所在地下游臨江斷面水質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水質,優于水環境功能區要求,說明項目運營期對下游水質無影響。
(二)環境空氣
施工期:通過調查,項目施工期實施的環境空氣污染防治措施具體如下:建設臨時防塵擋墻;做到邊施工邊回填,定期對現場存放的土方灑水;砂石料運輸均進行加蓋。
營運期:本項目為綠化景觀工程,實際無廢氣排放,對周邊環境無影響。
(三)聲環境
施工期:工程紅線距離最近居民樓18m,在施工期間,建設單位通過培訓加強了對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基本上做到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施工人員均由監理單位管理。施工過程均選用高效低噪機械設備,且對設備定期維護保養。距敏感點近的施工點,設置臨時隔聲護圍,減小了施工噪聲影響。夜間22:00-次日06:00未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做到了文明施工。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發生噪聲投訴事件。
營運期:工程運營期間,噪聲源主要為游客喧嘩、汽車等。通過調查,項目運營期間沒有發生噪聲投訴事件。
(四)生態保護
施工期:項目場地所在區域主要為商住用房、街道和龍泉溪,施工期間未對項目施工范圍內生態造成破壞,同時本項目因地制宜,在施工范圍內種植大香樟、丹桂、雪松、江南油松、花梨木、木蘭科、海棠、福建山櫻花等綠植;施工期間,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主要為工程覆土、場地平整、工程綠化和撫育管理等,未發生水土流失情況。
營運期:根據現狀調查,項目種植的陸生植被長勢良好,工程建設對工程區域植物生存環境、種類未造成明顯影響;根據現場勘查,工程區域內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原有臨時措施均已拆除,工程范圍內植被長勢良好,無裸露面。
(五)固體廢物
施工期:根據調查,項目施工期間開挖土石方用作紅線內綠化填土、培土,施工生活垃圾均已委托環衛部門清運,現場無歷史遺留施工固廢。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發生施工垃圾亂傾倒投訴事件。
營運期: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游客生活垃圾納入環衛系統統一處理,植物養護由城市綠化部門管理;工程區域產生的固體廢物基本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水環境
本項目為綠化景觀工程,項目本身無廢水排放。根據《2023年麗水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運營期間工程所在地下游臨江斷面水質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水質,優于水環境功能區要求,說明項目運營期對下游水質無影響。
2、環境空氣
根據運營期監測結果顯示,項目區域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3、聲環境
根據運營期聲環境影響監測結果顯示,游船碼頭處和敏感點甌江花園處晝間、夜間噪聲均符合《聲環境質量表標準》(GB22337-2008)2類標準要求。
五、自主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大沙井窟沿江綠化景觀帶工程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批復中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和生態環保情況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我司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特此通告。\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3日
聯系人/電話: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0578-775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