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5月10日,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副眼鏡、700萬副眼鏡配件建設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40402),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田縣高湖鎮徐岸工業園區1號23棟2樓、3樓。2022年2月委托浙江一和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編制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2年2月11日通過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編號:2022-003),備案生產工藝主要為注塑、破碎、打磨等,不涉及滾光、振光、噴漆、清洗等,于2022年4月完成了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產能為年產700萬副眼鏡配件。2022年10月,在原有基礎上新增振光、滾光、噴漆、清洗等生產工藝,委托浙江瞬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0日通過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審批(麗環建青[2022]31號),項目于2023年3月完成先行環保驗收,驗收產能仍為年產700萬副眼鏡配件。
2024年,公司實施年產300萬副眼鏡、700萬副眼鏡配件建設項目,淘汰掉之前不噴漆的產品,同時優化噴漆工藝,提高產品品質,技改后眼鏡配件噴涂量達1000萬副/年(該項包含生產300萬副眼鏡所需的配件)。
本項目勞動定員總人數為25人,廠區內不設有員工食堂,不設宿舍,實施一班制生產,年工作300天。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24年1月,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副眼鏡、700萬副眼鏡配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4年2月18日通過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審批(麗環建青[2024]8號),企業通過技改,淘汰掉之前不噴漆的產品,同時優化噴漆工藝,提高產品品質。企業2024年02月開工建設,2024年04月投入試運行,技改后眼鏡配件噴涂量達1000萬副/年(該項包含生產300萬副眼鏡所需的配件),打磨、鏡片切割工藝未實施,成品眼鏡生產線未建設。目前已委托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驗收監測。公司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編號:91331121MA2E3R8L67001Z。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占總投資額的2.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副眼鏡、700萬副眼鏡配件建設項目先行驗收,眼鏡配件噴涂量達1000萬副/年(該項包含生產300萬副眼鏡所需的配件),鏡片切割工藝未實施,成品眼鏡生產線未建設。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調查,技改后眼鏡配件噴涂量達1000萬副/年(該項包含生產300萬副眼鏡所需的配件),鏡片切割工藝未實施,成品眼鏡生產線未建設,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 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漆霧處理廢水,噴淋廢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項目生產廢水(滾光及振光廢水、超聲波清洗廢水、漆霧處理廢水、噴淋廢水)經收集納入廠區內已建的廢水處理站(絮凝沉淀壓濾一體機,5t/d)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園區生產廢水管網,由青田縣中部組團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船寮溪。
2、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噴漆廢氣。噴漆廢氣經“水簾+噴淋塔+干式過濾+卷棉+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進行處理后通過樓頂25m高排氣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機械設備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車間隔聲等措施來降低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本項目固廢主要為漆渣、廢包裝桶、廢過濾棉、油漆廢氣處理廢活性炭、廢催化劑、污泥、生活垃圾。漆渣、廢包裝桶、廢過濾棉、油漆廢氣處理廢活性炭、廢催化劑、污泥暫存危廢間,委托浙江正圣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邊角料、一般包裝廢料、廢磨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水:驗收監測期間,污水總排放口廢水中pH值范圍及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動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總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級標準要求。
2、廢氣: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無組織標準要求,其中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廠界標準要求,苯系物、乙酸酯類和非甲烷總烴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表6限值。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噴漆車間外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噴漆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出口顆粒物、苯系物、乙酸酯類、非甲烷總烴和臭氣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表6限值。
3、噪聲:項目廠界四側晝間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驗收期間監測結果核算,項目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648t/a,氨氮排放量為0.0022t/a,VOCs排放量為0.034 t/a。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現場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青田鈺璟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副眼鏡、700萬副眼鏡配件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會議建議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后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3日-6月12日
聯系人、電話:羅鈺 13732541509
公示網站:http://www.rxkcxl.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