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3月8日,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2402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綠谷大道336號,總占地面積為31640平方米。2003年9月申報審批《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超細纖維合成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濕2干)(麗環建[2003]153號),2004年11月通過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麗環驗[2005]7號)。2007年5月企業委托編制了《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復合改性PVC革及后處理加工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同年9月獲得麗水市環境保護局批復(麗環建[2007]142號),增加2條PVC生產線(不再實施)。
2016年隨著市場技術發展以及對于循環化經濟政策的推進,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借此契機決定投資2000萬元,推進4條生產線(2濕2干)、6臺三版印刷機和1臺直涂機等進行密封改造,取消鍋爐設備改為集中蒸汽供熱,建設配套蒸汽管線及計量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增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裝置以及負壓吸收系統,提高有機廢氣的回收利用率,建成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注:審批的PVC生產線、DMF精餾回收裝置均已拆除,不再實施,水性生產線暫停生產,實際為年產油性PU合成革760萬米)。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項目勞動定員180人,廠區內設有員工食堂,但不設宿舍,實施三班制生產,年工作300天。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6年8月委托浙江工業大學編制了《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9月27日取得原麗水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關于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麗環建[2016]23號)。項目于2020年10開工建設,于2023年10月建成投入試運行。公司已申領了排污許可證,并于2023年11月27日進行變更及延續,證書編號《91331100747731135H001V》,有效期限為2023年8月30日-2028年8月29日。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200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額為1500萬元,占項目實際總投資的75%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的先行驗收。(注:審批的PVC生產線和DMF精餾回收裝置均已拆除,不再實施,水性超纖生產線暫停生產,實際為年產油性PU合成革760萬米)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表》及現場檢查:項目產能為760萬米/年(PVC生產線和DMF精餾回收裝置均已拆除,不再實施,水性超纖生產線暫停生產),干法線、后處理線廢氣處理工藝由“噴淋+光催化”變更為“水噴淋塔+催化燃燒”,DMF廢水儲罐收集后通過專用管道進入浙江陜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處置;其它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生產工藝廢水等。生活污水、揉紋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等經廠區污水站(廢水處理工藝采用“調節池+厭氧罐+沉淀池+氧化池+好氧池+MBR池+BAF池”組合工藝。污水站的設計處理能力為300t/d)處理后納管排放,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廠區設置一個517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經收集池內經提升泵引至污水站處理后納管排放,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工藝廢水(濕法工藝DMF廢水、噴淋塔DMF廢水、洗桶廢水)由DMF廢水儲罐中收集,委托浙江陜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處置;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蒸汽冷凝水回用生產,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干法生產線工藝廢氣、濕法生產線工藝廢氣、后段處理線工藝廢氣、配料/洗桶/倉儲廢氣、污水站臭氣、食堂油煙等。項目廢氣收集處理情況如下:
序號 | 排氣筒編號 | 產污源 | 收集措施 | 處理設施 | 排放方式 |
1 | DA001 | 干濕法配料/洗桶/倉儲廢氣 | 配料、洗桶、倉儲均封閉,房內負壓集氣 | 3級噴淋塔 | 15米排氣筒排放 |
2 | DA002 | 2#干法生產線(單一溶劑)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5級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 | 19米排氣筒排放 |
3 | DA003 | 2#濕法生產線(高濃度)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4級噴淋塔 | 18.5米排氣筒排放 |
4 | DA004 | 1#干法生產線(混合溶劑)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5級噴淋塔 | 19米排氣筒排放 |
5 | DA005 | 濕法生產線(低濃度)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3級噴淋塔 | 15米排氣筒排放 |
6 | DA006 | 1#濕法生產線(高濃度)/漿料倉庫廢氣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漿料倉庫封閉集氣 | 4級噴淋塔 | 19米排氣筒排放 |
7 | DA007 | 3#4#5#6#三版生產線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1級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 | 25米排氣筒 |
8 | DA008 | 1#2#三版印刷/壓花生產設施 | 生產線設置包圍型和櫥窗式集氣,并設置微負壓狀態集氣 | 1級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 | 25米排氣筒 |
9 | DA009 | 污水站臭氣 | 主要產臭單元進行封閉加蓋集氣 | UV光催化設施 | 15米排氣筒 |
10 | DA010 | 定型/后段配料/打樣室 | 定型線封閉,配料室、打樣室封閉負壓集氣 | 4級噴淋塔 | 19米排氣筒 |
11 | DA011 | 食堂油煙排氣筒出口 | 灶頭上方設置集氣罩 | 設備自帶凈化設施 | 6層樓頂高空排放 |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包裝廢料、污水處理污泥、坯布邊角料、廢離型紙、擦刀布、廢活性炭、廢包裝桶等。化學品包裝物由廠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擦刀布、廢活性炭、廢包裝桶收集暫存危廢間內,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坯布邊角料收集后出售綜合利用;污泥收集暫存后續委托污泥處置單位處置;包裝廢料、廢離型紙、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5、其它
企業已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報備案《備案號:331102-2023-23-H》;污水站標準化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均安裝了在線監控和監控室,監測指標包括pH值、流量、CODcr、氨氮等,由麗水市同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維護管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公司廢水總排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總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級標準要求,特征因子甲苯、DMF濃度符合《合成革與人造革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2-2008)中水污染物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排放:項目干濕法配料/洗桶/倉儲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2#干法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2#濕法高濃度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1#干法線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濕法線低濃度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1#濕法高濃度/漿料倉庫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3#/4#/5#/6#三版印刷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1#/2#三版印刷/壓花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污水站臭氣排氣筒出口按、硫化氫、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標準要求。
項目定型/后段配料/打樣室廢氣排氣筒出口DMF、VOCs、臭氣濃度均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麗開革整組[2019]3號)要求。
項目食堂油煙排氣筒出口油煙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標準要求。
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標準要求;其中臭氣濃度、氨、硫化氫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廠界標準要求,DMF、VOCs符合《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GB21902-2008)中標準要求。
項目生產線外DMF、VOCs濃度符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合成革有機廢氣整治工作要求、監測技術及排放標準指導意見》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東側、南側、北側晝間噪聲和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其中西側滿足4類標準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驗收期間監測結果核算,項目先行驗收產能情況下實際排放量為COD:0.413t/a、NH3-N:0.041t/a、VOCs:6.385t/a,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 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8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4日-4月13日
聯系人、電話:馬艾紅 13732541509
公示網站:http://www.rxkcxl.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