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18年10月10日,青田縣中部組團重點環衛設施工程建設指揮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召開了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青田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水利局、船寮鎮政府、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環評單位)、杭州城鄉設計院(工程設計單位)、浙江博世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大連泰熙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邀請市、縣有關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到會的代表和專家共計 人(詳見名單)組成驗收工作組。驗收組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了青田縣中部組團重點環衛設施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于項目建設、試運行情況的介紹,聽取了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環評文件相關內容的說明,聽取了杭州城鄉設計院關于工程設計情況的介紹,聽取了浙江博世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大連泰熙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施工內容的介紹,聽取了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主要內容的介紹,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一期工程位于船寮鎮紹坑,距鶴城鎮城區15公里。工程占地面積43.1萬m2,總填埋庫容為450.5萬m3。一期工程填埋年限為7年,日平均處理規模673噸,滲濾液處理規模160噸/日,工程建設內容包括場內垃圾處理設施、滲濾液處理設施、供電、給排水、場地內道路、進場道路、通訊及配套附屬設施等。工程服務范圍包括青田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和溫溪鎮環境衛生管理處管理區域及海口鎮、臘口鎮、高市鄉、小舟山鄉、巨浦鄉、仁高鄉、黃放口鄉、章村鄉、貴岙鄉和禎埠鄉的生活垃圾。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0年5月委托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3年9月6日取得了青田縣環境環保局《關于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的審批意見》(青環綜[2010]28號)。2018年8月建設完成,配套的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限于填埋區暫不具備設置導、排氣系統條件,配套甲烷等廢氣導排、處置系統尚未建成。
(三)投資情況
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一期工程總投資約1.9億元,其中環保投資8253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工程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規模、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污染治理設施等,基與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一致。因目前進場垃圾量尚少,填埋區暫不具備設置導、排氣系統條件,暫未配套甲烷等廢氣導排、處置系統。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防滲、收集、導排和防洪措施
填埋場防滲采用HDPE土工膜、GCL膨潤土復合防水墊建設人工水平防滲、單層復合防滲系統;采用水平導排系統,將滲濾液導入3萬m3調蓄池;按規范進行防滲處理和排雨水溝渠建設,環庫截洪溝總長度約2500m;垃圾處理場地下水流向上游30m處設置本底井一口,垃圾處理場南側30m處、東側30m處各設擴散井一口,垃圾處理場地下水流向下游30m處、50m處各設監視井一口,對周邊環境質量進行監控。
(二)填埋廢氣處置措施
填埋廢氣設置了導排系統,廢氣出口燃燒處理。因填埋區暫不具備條件,廢氣導排、處置系統尚未建設。
(三)滲濾液處理系統
1、滲濾液 采用預處理系統+生化系統+MBR系統+納濾反滲透+臭氧除臭工藝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1997)表2中要求后排放。
2、廢氣 滲濾液處理系統惡臭產生單元(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一級反硝化池、二級反硝化池、污泥池、污泥脫水車間)進行加蓋密封,廢氣收集后通過引風機輸送至化學除臭系統,處理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排放經15米高空排放。
(四)衛生防護距離
該工程衛生防護距離為500m,在此范圍內,紹坑暫有居民住戶,船寮鎮人民政府已安排拆遷安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填埋場排水溝雨水
雨水pH值、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氨氮、總氮均符合GB 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限值要求。
2、填埋場場區空氣環境
生活垃圾填埋場場區東、南、西、北側4個監測點的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GB 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垃圾填埋場場區內2個監測點位的甲烷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限值要求。
3、滲濾液處理系統
垃圾滲濾液總排口 色度、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懸浮物、總氮、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要求,pH值范圍符合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標準。
垃圾滲濾液處理站除臭系統出口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4、噪聲
本項目垃圾填埋場場區東、南、西、北側晝間和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晝間≤55dB(A),晝間≤45dB(A))中1類標準要求。
5、地下水
1#監視井、2#監視井、3#擴散井、4#擴散井、5#本底井中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六價鉻、鉛、氟化物、鎘、鐵、錳、銅、鋅、總大腸菌群22項指標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Ⅲ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6、地表水
地表水監測結果表明在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上游約500m、入河排污口下游約1000m處,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氨氮、總磷、總氮、銅、鋅、氟化物、硒、砷、汞、鎘、六價鉻、鉛、硫化物、揮發酚、總氰化物21項指標均符合《地表水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標準限值要求。
7、土壤
庫邊地下水上游、庫邊地下水下游1#、庫邊地下水下游2#、庫邊地下水下游3#的土壤pH、汞、砷、鎘、銅、鉛、鉻、鋅、鎳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用)》(GB 15618-2018)表1(6.5<pH≤7.5)標準限值。
8、總量控制
本項目納入總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滲濾液排放總量為5.84萬t/a,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2.10t/a,本項目一期工程化學需氧量總量控制建議值為6.63t/a,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監測調查期間,填埋情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現場檢查意見
青田縣中東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一期工程建設、試運行的檔案資料基本齊全,提供會議的資料基本符合驗收要求;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項目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10月19日-11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杜凌萊 173 5781 2728
公示網址:http://www.rxkcxl.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