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12月5日,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評和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位于遂昌縣云峰街道洋浩區塊東興路21號地塊,廠區占地面積6066m2,建筑面積6771m2,并購置相關生產設備,實施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現狀各類飾品生產規模為銀飾品5t/a、銅飾品15t/a、不銹鋼飾品25t/a。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項目勞動定員20人,實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2月建設單位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3月13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遂昌分局出具的《關于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文件》(遂環建[2019]8號)。
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91331123MA2E06X42X001X》,有效期為2022年10月11日-2027年10月10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500萬元,環保投資65萬元,占總投資的4.3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的先行驗收(金飾品產品及部分生產設備暫緩實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性質、地點、產能、污染治理設施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噴淋塔廢水、飾品清洗、濕拋廢水。
(1)初期雨水
廠區下雨前15分鐘的雨水進入企業設置的雨水收集池沉淀處理(三級格柵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網。
(2)生活污水
項目職工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污水管排放,進入遂昌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3)噴淋塔廢水
項目融蠟、金屬融化廢氣采用水噴淋處理,一般為循環使用,長時間使用后的廢水經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進入遂昌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4)飾品清洗、濕拋廢水
根據現場調查,項目現狀清洗、拋光工序采用多次清洗,重復利用形式,銅飾品、銀飾品、不銹鋼飾品一般為不同批次生產,產生的清洗濕拋廢水分質分批處理,項目設置兩個5t/廢水桶和2個2.5t廢水沉淀池進行廢水收集。
不同批次的工藝廢水經企業設置的“絮凝沉淀廢水處理設施”分批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進入遂昌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有工藝廢氣(熔蠟廢氣、活化廢氣),工藝粉塵(石膏粉塵、金屬熔化煙塵、干拋粉塵)。
融蠟廢氣設置集氣罩收集經“水噴淋塔+油煙凈化器”處理后15m排氣筒(DA002)排放。活化廢氣(草酸活化清洗)、石膏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金屬融化煙設置集氣罩收集后同融蠟廢氣經“水噴淋塔+油煙凈化器”處理后15m排氣筒(DA002)排放。干拋粉塵經風機管道引至樓頂的“噴淋設施”處理后20m排氣筒(DA001)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為設備運行時所產生的機械噪聲。企業通過選購高效、低噪設備并加強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及合理布局減少噪聲污染。
(四)固廢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包裝廢料、石膏碎屑、收集粉塵、廢包裝桶、廢水處理污泥、廢機油、員工生活垃圾。
包裝廢料、石膏碎屑、噴淋沉渣外售綜合利用;機油桶暫存危廢間由廠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廢水處理污泥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危廢單位處置;廢機油委托松陽峰林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進行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水監測結論
項目車間排放口出水總銀、總鉻、六價鉻、總鎳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第一類污染物標準要求。
項目總排口不同類型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總銅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總鐵符合《酸洗廢水排放總鐵濃度限值》(DB/844-2011)中要求;總銀、總鉻、六價鉻、總鎳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第一類污染物標準要求。
2、廢氣監測結論
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標準要求。
有組織排放:項目干拋粉塵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和排放速率要求;工藝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和排放速率要求。
3、噪聲監測結論
項目廠界東側、南側、西側、北側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總量控制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浙江山喜珠寶有限公司各類金、銀、銅等珠寶首飾生產加工項目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查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5日
聯系人:葉俊杰
聯系電話:18958445844
公示網站:http://www.rxkcxl.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