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1年10月19日,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等有關法律法規、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組織召開了“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遂昌縣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浙江佳途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改建路段施工單位)、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新建路段施工單位)、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等單位,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到會的代表和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路線起點位于龍板山區塊中的環一路與經二路交叉口,終點接在原連直線與莊梧線交叉口,路線穿越云峰街道、遂昌工業園區內龍板山區塊、云峰區塊、洋浩區塊、毛田區塊。項目全長5.594km,路基寬24米,紅線寬約為36米,項目總用地為23.90hm2。該項目按二級公路雙向四車道標準設計,設計行車速度為60km/h。設橋梁2座,共長78m;平面交叉19處。路基挖方8.05萬m3,路基填方48.39萬m3,路基排水及防護工程47.297km2;路面工程105.32km2;征用土地23.90hm2,拆遷房屋2900m2,建設雨水管10730m,污水管4210m。
涵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交通安全設施及機電工程、綠化提升工程和施工臨時設施等。
本項目分為兩段施工,目前項目已整體建成交工并實現雙向四車道試通車。
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3年9月,云峰段公路指揮部委托浙江佳途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完成《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同年9月21日取得遂昌縣環境保護局出具《關于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遂環建[2013]44號)目前工程已經進入試運營階段。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0384萬元,環保投資636萬元,占3.12%。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與環評對比,原設計中遂昌縣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線路總長5.604km,因龍板山園區經二路先于連直線云峰段公路建設完成(于起點交叉口已預建部分道路),故實際路線長度較環評中減少10m,實際長度為5.594km。
環評推薦方案中的湖邊橋(128m1/座)不在本工程內,實際建設為力其橋22m/1座,東亭橋56m/1座,其他建設內容基本與環評一致,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施工期
1.社會環境:路線設計靈活運用,充分結合地形、地貌和沿線村莊分布,選擇合理的路線走向,盡量保護好沿線的農田、水利等各種資源;設計中合理地設置橋梁結構,盡量減少大填大挖,減少土石方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工程涉及的拆遷工作由建設單位出資,沿線各村負責,并采用貨幣補償形式,由居民自行負責房屋建設。因此,拆遷對沿線居民的影響不大。
(連直線云峰段)公路施工過程中未發現文物古跡。
2.生態環境:項目采用邊填邊挖的方式進行施工,土石方基本可自行消耗無需長期堆放。且道路路基完工后兩側覆土采用撒播草籽和種植綠珠方式進行綠化補償。
3.水環境:施工期間,施工中泥漿沉淀后回用。施工中的廢水集中收集引入沉淀池,回用于工程。
施工期間,施工機械沖洗廢水經集中收集和處理后回用;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充分利用村莊現有設施進行處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域內。
4.環境空氣:在易產生揚塵的施工場地,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并不在施工現場設置瀝青攪拌站,所有瀝青均在集中拌合點進行攪拌再運送至施工現場。
5.聲環境:①施工單位要加強管理,文明生產,嚴格控制高噪聲機械的施工時間,高噪聲施工作業盡量安排在晝間非休息時段,夜間10時至次日6時應禁止進行高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
②盡量使用低噪聲設備及低噪聲施工方法,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低噪聲設備;
③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噪聲污染源的管理;
④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管理,保證施工設備處于低噪聲、良好的工作狀態;合理選擇施工機械的停放場地,遠離周邊村莊等敏感點。
6.固廢: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納入當地村鎮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處理。道路兩側產生的綠植垃圾納入日常道路清理工作日程。
施工期的表面收集后用于兩側綠化值土,未有隨意傾倒和丟棄情況發生。
(二)運營期
1. 項目路段通過集排水設施,收集路面、橋面徑流,路面徑流通過沉淀處理后排入外環境,避免了直排污染沿線廉溪及附近水體;
2. 運營期本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的公路養護管理中,加強了對公路的養護、清掃及灑水等。
3. 在章州小區、湖邊村、云峰街道等路口交叉點設置限速標志。對于后者改擴建后的云峰中學,設置了車人流量隔離樁和地面減速標識,并限速至20km/h的限速標識及禁鳴標識以及交通信號燈等。
4. 項目投運后不設置服務區或收費站,不會產生運營期生活垃圾垃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四、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結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提供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結果:
(一)生態環境影響調查結論:連直線云峰段穿越毛田區塊、云峰區塊、洋浩區塊,終于龍板山區塊,地質地勢基本以農田,園林為主,永久占地未對建設區域內的植被造成較大影響。根據調查,臨時占地主要為施工場地、臨時堆土場,工程結束后拆除。本工程的取土借方均從合法料場商購解決,未設置取料場。本工程沿線排水防護工程完備,排水設施布局合理,可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的發生。本工程建設符合遂昌縣生態功能區規劃各項要求。
項目施工期未發生過環境污染污染事件。
(二)水環境影響調查結論:根據驗收期間對工程沿線水域監測結果得知pH值范圍、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總磷、石油類指標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三級標準要求。且本項目設置完善的導排水管網,路面雨水通過排水設施引至附近天然河道,路面徑流對水環境質量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三)聲環境影響調查結論:監測結果顯示,在目前的車流量條件下距離道路邊界35m以內,各測點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要求。
(四)環境空氣調查結論:本項目在施工建設中,認真執行了環境空氣環保措施,減輕了項目建設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運行期間,車輛運行順暢,未發生交通阻塞現場。通過對沿線區域的實際監測結果可知,項目區域TSP、PM10、CO、 NO2 監測結果可以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
(五)公眾意見調查結論:道路建設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建設起到了帶動作用,公眾意見調查中被調查者對工程環保工作均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通過調查表明,工程施工期管理比較規范,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要求。
五、驗收結論
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針對生態、廢水、噪聲、固廢等方面的環境影響采取了有效的減緩和修復措施,經監測各項指標均達標。經對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本項目基本符合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9日-12月9日
聯系人:林春洪
聯系電話:17757806558
公示網站:http://www.rxkcxl.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