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1年9月9日,遂昌縣環境衛生服務中心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210804),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選址于遂昌縣妙高街道金溪村上坑(坐標:119.322182°E,28.595436°N),建于松蔭溪南岸的山谷內,由若干小山坳組成,更加便于庫區建設和分區填埋。場區東側、南側、西側三面環山,北側一側開口200m臨近溧寧高速及工業區,東南側為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遂昌縣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工程占地面積24萬m2,總填埋庫容為71.38萬m3,填埋場設計服務年限為20年,滲濾液處理規模為150噸/天,工程建設內容包括場內垃圾處理設施、滲濾液處理設施、供電、給排水、場地內道路、進場道路、通訊及配套附屬設施等。垃圾填埋場服務范圍主要包括縣轄區及17個鄉鎮產生的居民生活垃圾,由各鄉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收集后,統一運至填埋場處理。年工作天數365天,白天8小時制,場內常駐人員5人。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遂昌縣環境衛生服務中心于2002年7月委托麗水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對該項目編制了《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02年8月13日取得了麗水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麗環建[2002]82號)。項目于2002年10月開工建設,2004年6月投入試運行。由于排放標準更新,遂昌縣環境衛生服務中心于2013實施填埋場滲濾液廢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編制了《關于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二期工程-滲濾液處理設施施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取得了遂昌縣環境保護局出具的批復(遂環建[2013]26號)。2018-2020年垃圾填埋處理規模170噸/天,滲濾液處理量130噸/天。自2021年起,遂昌縣境內的城鎮生活垃圾全部運往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不進場填埋處理。
(三)投資情況
工程實際總投資約4559萬元元,其中環保投資1250萬元,占總投資27.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遂昌縣環境衛生服務中心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的整體驗收。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調查,項目增設一套火炬系統處理填埋區廢氣;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垃圾滲濾液。填埋場基本實現雨污分流,填埋區雨水經盲溝和管道進入滲濾液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庫區外雨水則由雨水管道就近排入附近小溪。本工程在填埋場東北側配備了一套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規模為150噸/天,由北京國環清華環境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江蘇一環集團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處理工藝為“預處理系統(調質)+MBR外置式膜生物反應器+納濾NF”。處理達標后的尾水納管排放,進入遂昌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垃圾填埋廢氣、填埋粉塵、污水處理廢氣。填埋場按環評要求建設了導排氣系統(由盲溝、石籠組成,形成污水、填埋氣體的導排通道和氣體燃燒系統--火炬燃燒設備,通過石籠管道接入燃燒系統,進行焚燒處理;滲濾液處理系統的調節池、生化池和應急池單元采用加蓋集氣設置,收集的廢氣經過一套“生物除臭噴淋塔”處理達標后,于15m排氣筒排放;填埋粉塵配備了一輛曬水車進行抑塵降塵。
3、噪聲
噪聲主要為垃圾運輸車輛交通噪聲、作業區工程機械噪聲和污水處理站的機械設備噪聲,通過選購低噪設備、合理布局、減震措施及山體隔聲等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及敏感點的影響。
4、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濃縮污泥。填埋場職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進庫區填埋處理;滲濾液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濃縮污泥采用回灌填埋場的處置方式。
5、其它環保措施
項目設置4000立方應急池和7300立方調節池;垃圾填埋場設置了6口地下水監測井并按照《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方案定期監測,滲濾液處理系統廢水排放口設置了標排口和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當地環保局進行聯網監控。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垃圾滲濾液總排口色度、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懸浮物、總氮、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限值要求,其中pH符合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三級標準。滲濾液污水站的化學需氧量去除率為99.49%,懸浮物去除效率為89.34%,總氮去除效率為90.9%,氨氮去除效率為99.08%,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效率為92.79%。
雨水排口pH值、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氨氮、總氮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
地表水環境:項目入河排污口上游約500m、入河排污口下游約1000m處,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氨氮、總磷、總氮、銅、鋅、氟化物、硒、砷、汞、鎘、六價鉻、鉛、硫化物、揮發酚、總氰化物21項指標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限值要求。
地下水環境:項目1#本底井、2#擴散井、3#擴散井、4#監視井、5#監視井、6#排水井中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六價鉻、鉛、氟化物、鎘、鐵、錳、銅、鋅、總大腸菌群22項指標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Ⅲ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2、廢氣: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垃圾填埋場廠界東、南、西、北側4個監測點的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GB 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甲烷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限值要求。
填埋場場區內不同高程選取的6個氣籠井甲烷監測濃度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限值要求。
垃圾滲濾液除臭設施排氣筒出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3、噪聲: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8個測點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土壤監測結果:項目庫邊地下水上游、庫邊地下水下游1#、庫邊地下水下游2#、庫邊地下水下游3#的土壤pH、汞、砷、鎘、銅、鉛、鉻、鋅、鎳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用)》(GB 15618-2018)表1(6.5<pH≤7.5)標準限值。
五、自主驗收結論
遂昌縣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基本落實了環評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各項環保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會后已按專家組要求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2日
聯系人:周新長
聯系電話:17336787675
公示網站:http://www.rxkcxl.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