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1年4月15日,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104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位于云和縣鳳凰山街道中山西路與復興路交匯處,項目新增占地面積3354.59m2,目前總占地面積達4916.46m2。主要建設內容有罩棚、站房等,并設有加油區、地下油罐區等。本次遷擴建完成后,共設有1具30m392#汽油罐,1具30m395#汽油罐,1具30m398#汽油罐,1具30m30#柴油罐,1具50m30#柴油罐。折算油罐總容積為130m3。遷擴建后本加油站等級將由原先的三級站升為二級加油站。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6月,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寫了《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0年6月22日取得了《關于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云環審[2020]27號)。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為60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約105萬元,占總投資的17.5%。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項目增加了一套自動洗車設備,廢水處理后循環使用,其它實施內容與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根據“環評文件”和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保設施:
1、廢水
后山加油站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網管排入云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雨水經隔油池處理后進入雨水管道;單層罐區設置了防滲池,新建區塊儲罐采用SF雙層儲罐。自動洗車設備廢水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
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機作業廢氣經二次油氣回收系統處理后由4米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通過合理布局和維護保養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處理;清理油罐產生的清罐廢水、殘渣及隔油池油泥等由公司統一委托有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處置。
四、環保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可知:
1、廢水
加油站生活廢水排口pH值范圍及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13)標準。本項目雨水總排口雨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指標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要求。
2、廢氣
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液阻、氣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相應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氮氧化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一氧化碳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中表3要求。
3、噪聲
加油站東側晝、夜間廠界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限值,南、西、北側晝、夜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4類標準限值。
監測調查期間,加油站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現場檢查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麗水云和石油支公司后山加油站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驗收組建議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